串通投标不仅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更是对企业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直接伤害,苍溪公安采取零容忍态度,推行从数据到线索、案件、人员的全新侦查模式,以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为方针,先后破获了一批串通投标案件,涉案项目60余个,涉案公司140余家,追缴违法所得78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彻底摧毁盘踞在广元乃至四川招投标领域的整6个职业串通投标犯罪团伙,强力震慑了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强力规范了经济市场竞争秩序,扛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安担当”。
案例一
苍溪县苍某路等68条公路项目施工12个标段串通投标案。2020年12月经苍溪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定。经查:2015年6月,苍溪县苍某路等68条公路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组织四川某某路桥等20家公司统一支付报名费、出场费、保证金利息、代付保证金、统一制作标书。最终中标11个标段,标价合计5578.676万元。中标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将11个标段分别转卖与他人施工,非法获利351万元。
案例二苍溪县城区某某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串通投标案。2021年3月经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定。经查:2016年9月份,苍溪县城区某某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7人在该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其以支付报名费、出场费等方式,实控四川某某建筑等8家公司围标该项目,最终四川某某建筑公司以2070.991万元中标并施工建设,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7人非法获利16.15万元。
案例三
“2019.05.08”串通投标案。2024年4月经苍溪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定。 经查:2019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张某某、韩某某等14人,通过使用四川某某公司等100余家公司资质,通过采取藏匿偷换号球方式、集中报价方式、统一支付“报名费”、“出场费”等方式,组织对苍溪县五条公路改建项目进行串通投标,并控制的其中4家公司分别中标四条公路改建项目,中标价合计6938.875万元。后将中标改建项目转卖非法获利共计305万元。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串通招标投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广大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守企业诚信理念,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共同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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