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赵景致 每经实习编辑 刘嘉魁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1年12月第三批)。公告显示,2021年12月21日,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此前,46家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续展申请。人民银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
人民银行表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坚持强化监管与规范发展并重,持续优化支付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践行“支付为民”,推动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公告中,深圳有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续展申请的审查被中止。央行表示中止续展申请的审查原因为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并表示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资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记者查询,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为腾邦国际(300178)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78)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是银联商务旗下专门从事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提供综合支付与商户增值服务的机构,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5005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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