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坚持“明确培养方向、实施动态管理、坚持能进能出”选拔原则,加强法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法务后备干部队伍名单,优化法律事务业绩奖励机制,把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鼓励紧密结合,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切实提高法务人员对生产经营的保障性能效。重视并充分发挥分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项目法务经理的风险把控作用,对法律纠纷暴露出的管理问题要下沉一线解决,坚持“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在项目一线落地生根,实现上下联动。
压实责任,任务指标分解到岗。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将责任压实到分子公司,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法务领导实施“双签”,抓住一把手和主管法务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主导作用,套牢责任,所有分子公司年度目标分解和签订完毕。二是分子公司将责任压实到项目部一线,分子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压存控增目标任务,与各项目部签订工作指标再分解目标责任书,各项目部总经理、书记共同签署,充分分解指标压力,责任上肩,通盘协调资源,通力配合实现责任目标落实,各分子公司要确保项目部指标分解和责任书签订完毕。扎实实施“四位一体”压力传导机制,自上而下的将责任压实、紧张起来,自下而上的发挥“细胞”到“器官”的机体功能作用,实现年度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三是集团法律事务部同时发挥支撑力、执行力,为保质保量完成压存控增专项行动任务,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建立片区联系点机制,将所有分子公司进行划片管理,法律事务部全员对应成为相应区域联系人,形成网络状管理督导,每月初对上一月负责区域内单位诉讼案件压降进展、案件情况、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等全面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汇报,每月末对当月区负责域内公司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交流互通,每季度末对各分子公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考核。
强力压降诉讼案件,完成存量去化达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严格依据与各分子公司“一把手”、主管法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分子公司的“责任田”目标完成情况执行考核,对任务分解明确、举措成效显著,切实推进“压存控增”专项行动工作,将案件管理压存控增推进效果与主要领导利益得失挂钩,完成指标的分子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宣传表扬、考核奖励,落实奖金激励效应,对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亲自抓案件,按照预定的措施和清收目标实现稳步推进的人员给予提出干部任用积极建议,案件管理压存控增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不力的,则反之对等程度处罚。
梳理诉讼隐患,控制新发案件增长。一是开展法务人员走基层赴项目指导服务调研专项行动。法务人员要深入项目一线排查涉诉隐患风险,在项目部建立欠款欠薪沟通站,摸排项目部分包商、材料商、工人欠薪线索,梳理出潜在的诉讼时间,对一些欠款额度小,欠款时间长、合同方经营不稳定的分包商、供应商协调公司资金支持,化解一批,将可能引发新增案件的涉诉隐患消解在萌芽里,五月底前各分子公司完成有可能新发涉诉风险供应商排查。指导各分子公司全面建立项目部欠款沟通渠道,吸收财务、预算等部门对项目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建立诉前化解协调机制,对于仍在合作中的供应商、分包商适当安抚、部分解决、及时止损的方式主动介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应对预案,形成长效协调机制化解潜在新增案件。二是各分子公司要每月及时梳理本公司应付账款,建立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应付账款涉诉预警值。同时,结合集团法律事务部已公布的应付账款涉诉预警值,对本公司所有项目应付账款进行“红黄绿”标识管理提示,主动提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项目部进行资金分配考虑,安抚债权人避免发生新发诉讼,同时对于本年度已然新发生的诉讼案件,要始终坚持 45 日内“增一压一”方式清理。
追责问责运用。一是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建立诉讼案件发案原因追责问责通报机制,新发案件要求做到 45日内通报案件责任人,新发一起通报一起。对于新发案件造成经济损失的发案责任人线索移交集团公司纪委等有关部门查处,并对责任人任用方面提出审慎任免建议,起到警示威慑和警钟长鸣作用。二是每月开展一次诉讼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案发责任人进行先行处理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责令各分子公司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对自查暴露的管理问题,履约风险及时“打补丁”纠正,一案一策制定处置方案,跟踪落实改进措施,同时监督主要领导落实行动部署,对落实专项行动方案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通报问责,经济处罚,甚至于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人事调整。(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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