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正是农村基层干部的“老常态”。繁重的任务层层下压,村级事务扎堆成山,各类机制逐级增加,干部干事“束手束脚”,农村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可以说是“手忙脚乱”。《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为了给基层“解围”,让干部“松绑”,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活力,统一规范村级组织事务,让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效落实,让农村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战场上“轻装上任”。
激发组织活力,有效保障“乡村振兴”。党的事业关键在人,落在基层。“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神经末梢”必须全力激活。执政能力的强弱关键在干部,规范村级组织事务,正是把农村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的重要抓手,只有干部“轻松”、方向清晰了、目标明确才能敏捷高效,组织才能高效运转,党和国家政策才能有效落实,各项事业才能稳步推进。基层组织活力全面激发,才能更好的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更好的实现村民自治,动员群众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乡村振兴上集体发力。《意见》在为村级组织工作减负的同时,能够有效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依法依规便民,强力推动“基层治理”。“减证便民”行动的实施,“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实行,依法依规确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正是精简工作机制规范村级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破除村级组织是个“事篮子”和“万能型证明”出具站误解依据,依法依规出具证明,是帮助村干部走出法律盲区,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法治保障,又是帮助群众提高法治意识,规范基层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是实现基层有效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
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是给农村基层组织减负的重大举措,是帮助基层组织“解围”让村干部“松绑”的有效措施。只有将村干部从表格里、材料里解“拉出来”,把村干部精力放在突出重要工作事务上,将基层党组织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是充分发挥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各项基层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临沧市镇康县木场乡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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