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2022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房地产税开征进度有望加快,出租出售房屋将迎来重大变化,更重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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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不动产信息实时共享!
2022年底前完成!
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两部门联合发布最新公告: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
该文件指出要共享所有不动产信息:包括权利人、证件号、共有情况、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办理纳税申报时所需的其他登记信息。
该政策释放出几个信号:
1、不动产信息共享,为将来开征房地产税做了很好的数据支持,且前不久国家宣布通过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待2022年底前全部实现共享后, 房地产税或将大规模开展试点。
2、税务部门与各部门信息互通,体现了“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多维度监控,未来涉及不动产的一切动向都在税务部门的实时监管之下。
3、不动产信息共享,彻底堵上了所有与不动产相关税费的漏洞,尤其是涉及房产相关的税费(房屋出售、出租、持有等环节相关税费)。
政策原文见:税总财行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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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个人房产将开征房地产税!
近日,财政部部长刘坤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
划重点!!!
1、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2、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3、试点地区: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可以看出,开征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简言之,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
注意:房产地税比房产税多一个字,但两者不是一回事,房产地税比房产税的范围要广。
附:房产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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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交哪些税?
实务中,由于信息不健全,个人出租房屋缴税问题,一直监管不到位,房屋等不动产实时信息共享后,将彻底堵上这一漏洞。那个人出租房屋,都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注意:房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二、附加税
注意:
1、由于个人出租住房不涉及消费税,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费也免于缴纳。
2、2019.1.1 -2021.12.3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附加税费。据悉,此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发布的延期政策为准。
3、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9〕13号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所得计缴个税如下表所示:
四、房产税
注意:个人出租房屋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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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继承、赠予房屋,如何缴税?
一、个人买卖房屋
1、卖方应缴纳的税费
注意:附加税50%幅度内减征,此政策于2021.12.31到期,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2、买方应缴纳的税费
实务中,一般个人买卖房屋产生的增值税、个税等税费是由买房的人承担。所以,个人购买房屋时,不仅考虑房屋价款还需考虑对应的税费成本。
二、个人继承房屋
注意:印花税50%幅度内减征,此政策于2021.12.31到期,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三、个人赠予房屋
1、赠与人
注意:印花税50%幅度内减征,此政策于2021.12.31到期,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2、受赠人
注意:印花税50%幅度内减征,此政策于2021.12.31到期,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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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房地产税优惠合集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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