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为深入探寻身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进对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学习理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7月7日,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深入三明市尤溪县朱子文化园、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探寻朱子文化“源头活水”。
探源铸魂:朱子文化博大精深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跨越千年,朱子余音犹在。在南溪书院,跟随讲解员的脚步,实践队一行参观了南溪书院的韦斋祠、观书第、毓秀坊、毓秀亭等建筑,亲身感受到书院厚重的礼乐文化、家风家训文化、书法文化和牌匾文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体会。
从“朱子画廊浮雕群”到“塑像广场”,从“活水亭”到“惜字炉”,社会实践队成员走进文化园博物馆,欣赏馆内陈设的题匾、楹联、诗文、谱记等藏品,详读了文化苑朱子理学名言警句、家训家规等内容,细致感受朱熹文化,对朱熹生平进行较为全面的认识学习。同时,成员们还走进“朱子讲学课堂区”、“字画古琴陈列区”,沉浸式感受朱熹教学的昔日盛况,体会朱子文化的精神内核,进一步感受到理学文化对后世学子的教育意义。
法治应用:“无讼”理念深入人心
7月7日上午,实践队深入尤溪县人民法院,学习朱子文化在法治领域的应用。尤溪人民法院秉承朱熹“无讼”理念和“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思想,将朱熹“和”文化融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家事审判法庭,实践队员发现,不同于科技法庭的庄严肃穆,家事审判法庭充满着温馨真情,尽显司法温度。家事法庭内摆放着荷塘月色圆桌法庭,寓意“和谈悦色”,红绿蓝三色的同心圆构成荷花、荷叶及池塘之景,壁挂时钟形圆似明月,指针转动,时光流转,见证了无数家庭纠纷的“案结”、“事了”和“人和”。小小圆桌促成“小家”和睦,推进“大家”和谐。
同时,尤溪人民法院秉承朱子文化风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奏响了文化建院的最强音。通过参观学习,实践队成员坚信,弘扬朱子理学,注入廉洁文化的源头活水,以真情书写民生答卷,用温情守护万家灯火,终能窥见乡村振兴新篇;厚植廉乡沃土,加足时代发展的“廉”动力,以奋斗擦亮青春底色,用拼搏担当时代责任,终将写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华章。
传承发展:两岸文化水乳交融
7月7日,一场旨在探讨“中华传统文化的两岸法治传承”的青年学术研讨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成功举办。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为本次研讨会主办单位之一,实践队全体师生参加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清华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阳光学院法学院等高校的领导和师生。三明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余学忠、县法院院长吴春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长擎参加会议,会议由尤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刘怀明主持。
会上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赖伟平代表学院致辞,《海峡法学》编辑部主任、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赵勇作主旨报告。朱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根脉归属的重要文化资源,是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不可或缺的文化根本之一。研讨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一级巡视员、阳光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许寿辉等各高校的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朱子文化进行发言交流。
此次实践教学活动让实践队的青年大学生深刻认识到,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需要探明“源头活水”,更需要“因实而新”。唯有在实践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才能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增强青年的民族文化自信,赓续优秀传统文化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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