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苍溪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假币监测点职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大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假币违法犯罪反弹势头。
一是密切警银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与全县多家银行进一步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手段优势,形成打击合力,主动与辖区各金融营业网点沟通联络,做到遇有临柜收缴假币警情时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取证、查控现行,全面收集基础信息和涉案情况,共同预防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深挖案件线索,严打涉假犯罪。积极收集研判近五年来涉及假币线索,仔细排查前科人员、重点嫌疑人员,走访商铺市场,努力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掌握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假币犯罪情报信息。今年以来,累计梳理摸排假币线索4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防范意识。以“110”“5.15”等重要宣传节点为契机,与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企业、集市、商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反假币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防范假币违法犯罪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普及反假币知识,增强群众识假、防假、反假意识,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防假币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苍溪警方提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假币嫌疑的,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并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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