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今年以来,苍溪县公安局立足于“防风险、保稳定”,坚持“四个同步”,预防传销发生,取得显著成效。
一、部门联合“同步执法”。与市场监管局、金融、文化等执法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并重,持续部署并开展重遏制、常震慑、严打击、强惩治的专项执法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
二、宣传排查“同步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采取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体相配合,主动深入全县各大小广场、公园、宾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开展宣传和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场所120处,发放宣传页300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50余次。
三、预警落地“同步进行”。为有效遏制网络传销案件的发生,对上级推送的相关预警线索,切实做到研判快、落地快、预警快、劝阻快。在此基础上,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导入传销人员信息库,定期分析研判,随时掌握动态。截至目前,共见面预警54人次。
四、打击防范“同步发力”。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与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不构成立案条件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律予以驱散或行政处罚;达到立案条件的,做到快受理,快侦办,快挽损,快诉讼。截至目前,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捣毁聚集窝点1个,驱散人员20余人,剔除隐患苗头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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