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徐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徐州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徐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详细解读。
《徐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共19条内容,涵盖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调整原则等方面。从功能优先、公共优先、产业升级、规划实施4个方面明确了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则,将详细规划调整分为详细规划重大调整(修编)、详细规划一般调整和详细规划动态维护三类。针对三种不同调整类型实施差异化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坚守底线思维,从4个方面明确不予调整的“负面清单”,一方面保障详细规划调整合法依规,另一方面打消市场不合理的预期,有效捍卫发展底线。
《徐州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共13条内容,包括目的依据、概念内涵、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划分类型,确定兼容内容。分为完全兼容、部分兼容和禁止兼容三种情况。明确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六种主要建设用地的兼容规定,制定用地兼容表格。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提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地下空间等用地兼容的相应管控要求。同时明确,地块内不超出一定比例的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属于可弹性配建,不属于规划兼容,并列举了具体适用情形。明确流程,严格实施管理。不满足用地兼容规定的,若进行用地混合或转变为其他用地性质,须按照详细规划调整办法进行办理。《规定》中未涉及的用地性质,其规划兼容的判断须单独进行规划论证。兼容性用地需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兼容比例、布局要求,并反馈至规划“一张图”,纳入详细规划。
《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共17条内容,包括:鼓励丰富住宅套型设计。放宽阳台不计容比例限制,调整不计容飘窗进深要求,新增挑空平台、空中共享平台容积率计算规则,提升住宅品质,改善居住环境。鼓励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放宽底层架空层的计容要求,根据建筑功能需求放宽层高限制,明确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积率,降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本,鼓励建设单位为业主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共服务。优化工业建筑计容规则。新增工业厂房(含仓储建筑)的容积率折算规则,合理核定工业厂房建设强度,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
《徐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共47条内容,在规划总体指标要求方面,明确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总体要求和审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徐州市实际情况对建筑密度核定及屋顶绿化等的绿地率折算标准进行规定,鼓励建筑采用屋顶绿化等增加绿化空间,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绿化的功能性、可达性。在场地内外布局要求方面,细化了建筑间距要求,加强建筑间距管理,严格建筑退让要求,规范了交通组织要求。在建筑设计要求方面,加强规划引导,塑造良好城市界面,从建筑单体设计的角度对商业、办公、住宅等不同类型的建筑提出具体要求,增加城市界面的变化,从城市设计的角度,鼓励开发屋顶生态景观和活动功能,一体化设计太阳能光伏等,提升建筑外立面品质,重视传承城市文化特色,保护历史街区风貌,延续城市记忆。
此次徐州发布的系列规划文件,是城市规划管理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升级。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明确标准,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未来,徐州将持续深化规划研究与实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市民。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责任编辑:kj005
文章投诉热线:157 3889 8464 投诉邮箱:7983347 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