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吉林省纪委监委“1133”工作思路和通化市纪委监委“四个聚焦”工作理念,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制定覆盖常委会建设、职责分工、机关管理、队伍监督等工作规则、细则、措施的制度文件10余份,着力补空点、堵漏点、消盲点,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迈进。
健全管理机制,推动规范用权。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常委会的首要议题,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内生动力。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把监督重心放在服务保障东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护航东昌区“一二三四”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制定《“常委(委员)+”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常委(委员)职责作用,实现权责统一,促进规范用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效有力推进。
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为细化办案安全相关工作制度,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纪委监委制定《审查调查谈话安全及安全首课工作制度》《办案安全工作制度》等,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良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制定《东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制度(试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显著增强。制定下发《2023年度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全面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健全培育机制,淬炼高素质铁军。制定《东昌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计划》,采取“1+1+N”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委监委业务论坛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增强履职尽责本领。依托“学习强国”“党史学习教育”等平台,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学习,强化干部对业务知识、纪法制度等内容的熟练掌握。以“六条禁令”“十条红线”为标准,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为干部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制定业务干部培训制度,通过“实战”淬炼纪检监察“铁军”,培养锻炼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推动东昌区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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