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言”入院,探网络暴力司法救济的实践之旅
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暴力如同一股暗流,侵蚀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宁。为全面剖析网络暴力司法救济的实际状况,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2024年8月9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净言”社会实践队奔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了一场关于网络暴力司法救济环节运行的深度调研之旅。
首先,实践队员与法院陈晓法官就网络暴力救济问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在与法官的对话中,立案标准成为首要议题。法官表示,网络暴力立案标准的制定并非简单划一,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包括言论恶劣程度、传播范围、对受害者伤害及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等,且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差异。针对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入罪的救济路障问题,陈晓法官指出自诉程序是重要处理程序,要满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而证明“情节严重”关键在于证据,在网络空间中,证据获取与认定面临难题,信息易篡改。法院工作人员解释,需借助先进技术手段固定和保全证据,遵循严格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与可采性。队员们还了解到目前证据获取方式和成功率提高,法院采信比例上升。
此外,一审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也引发热烈讨论。从案件受理程序到庭审组织形式,从证据审查判断到法律适用原则,陈晓法官结合案例生动讲解,强调一审在网络暴力案件司法救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确保公正公平。实践队通过此次交流收获颇丰,对网络暴力司法救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法制宣传长廊中,“净言”社会实践队聆听法院书记员开展的法治宣讲工作。实践队成员们全神贯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书记员们详细阐述了法院在处理网络暴力案件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条,并对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宣传栏上生动的案例以及司法进步的年代链条,向队员们展示了法律如何在网络世界中发挥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在这之中最令实践队员们印象深刻的便是案由的多样性。在有关网络暴力的案件中,实践队员们先前往往将目光集中在针对短视频博主、网红等无关联的群众性网络暴力以及多发的“水军”“人肉搜索”等手段。而信息网络有时会成为纯粹的工具,现实生活中双方的矛盾各有不同,但是部分当事人为泄私愤,采取不理智的维权方式——在网络世界中抹黑中伤他人。这一发现引发了实践队员们的深思。
经过一整天的深入调研,实践队收获了丰富而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和实践经验。他们不仅对网络暴力司法救济环节的运行机制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也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维护网络法治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性。“净言”社会实践队表示,这次调研活动使他们深刻体会到了网络暴力司法救济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同时也为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指明了方向。未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净言”社会实践队将持续关注网络暴力相关问题,不断探索创新,为构建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不懈努力。(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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