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 时期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 “单点突破” 迈向 “系统集成” 的关键阶段,是全球科技治理格局的深刻变革与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需求,迫切需要新的创新范式破局。
《香蜜湖国际科创 2.0 战略白皮书》应运而生,既是对传统 “物理空间集聚” 科创 1.0 模式的迭代升级,更是面向全球竞争的战略布局。这份白皮书以 “定位升级、机制重构、全球链接” 为核心脉络,清晰勾勒出香蜜湖从 “区域创新节点” 到 “全球科创生态枢纽” 的跃迁路径。
其 “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 的三位一体定位,搭配 “五大协同机制”“七支柱支撑”“五五节点联动” 的全域架构,构建起覆盖全链条创新的生态体系,既回应了全球科技规则争夺的现实挑战,也契合了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内在需求。
战略实施分五阶段稳步推进,从启动建设到全球引领,层层递进的目标与务实举措,让 “中国标杆” 的愿景有了清晰的落地路径。而其在国家层面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区域层面引领大湾区协同、全球层面优化创新治理的多重价值,更彰显了这一战略的深远
本白皮书作为前置工作构想性文件,已凝聚多方智慧,也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价值,为香蜜湖科创 2.0 的落地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我国科创平台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可借鉴的 “香蜜湖方案”。期待这份蓝图能凝聚更多共识,汇聚全球创新力量,让香蜜湖真正成为链接中国与世界的创新枢纽。
写在前面
香蜜湖科创2.0战略目前仍处于课题研发阶段,是推动未来香蜜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的构想。距离实际落地尚需持续迭代推进,需明确的是,战略的核心是整合资源、凝聚最大合力,而愿景则是面向未来的理想化追求目标。
本文未将“全球主权知识枢纽”列为首选战略目标,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量:其一,拟导入的国家战略创新力量,其布局规划的事权归属于中.央,地方需契合顶层设计;其二,构想中的“一核多级、互为主备”双向分布场景,需政策引导、需求牵引与资本配套协同支撑;其三,社会力量前置推动过程中,涉及多方利益协调,“事以密成”,需为后续衔接预留充足空间
尽管如此,大趋势不会改变——在新型举国体制、区域协同网络、央地融合生态及开放创新体系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战略创新力量必将为香蜜湖的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构想缘起
2025年3月7日,香蜜湖因特殊的地缘作为深港莞、广深珠澳惠十字交汇超级节点、支点与枢纽,王旭丽团队由此提出香蜜湖国际科技创新集聚区构想,其前身是2020年6月提出的亚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区构想(当时是设想宝安空港新城+沙河香蜜湖仙湖西丽湖清湖平湖(五湖)一个虚体二线性质节点化数字化合作区,前期设想是申报为前海合作区的产业科创片区和河套合作区的金融服贸片区,未来融合为以香蜜湖为中轴的国际交往合作功能区)。
而分享文章的原因,一,场景培育需要开放,新发展格局、新发展动能、新发展机遇,让全社会力量了解参与并形成共识;二、当前为香蜜湖地区谋划的团队很多,相关信息做些分享可以吸收消化,以方便各自“十五五”规划提案。三、前置服务工作在项目路条明确后,将要让位给规划设计机构去做。
至于创新课题从17年创新载体、18年创新协同、19年创新引擎、20年创新活力、21年创新网络、22年创新城市、23年创新空间、24年创新赋能、25年创新枢纽,一路走来,应有一个总结。本轮课题2025年4月初启动,经多方多轮交流,为方便征求意见,特将部分内容整理公开,出一个系列综述性质文章:包括定义、展望、评价三篇和一篇对话(为方便独立阅读,每篇内容有重叠)
对话篇--王旭丽:解码香蜜湖国际科创2.0的实践逻辑与全球价值
定义篇--香蜜湖国际科创2.0战略白皮书:定位升级、机制革新与生态构建
展望篇--香蜜湖国际科创2.0实践与展望:中国式现代化全链创新生态枢纽
评价篇--香蜜湖国际科创2.0构想可行性:现实图景、未来趋势与落地探析
(文章依据王旭丽团队提供思想、观点与建议,由前海智库欧耘华团队人员运用KIMI、豆包、元宝、天工、智谱、纳米、通义、智脑等多个AI工具进行检索、投喂与整理,最终文字由欧耘华梳理、通稿并统稿。)
前言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五年,亦是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集成”的核心阶段。
当前,全球科技治理进入“奖项+标准+人才”三元竞争格局(奖项涵盖包括荣典、规则、算法、认可、认证、SCI因子、评级、评价、评选、指数、索引、排名等等一切评价因素),美欧凭借规则垄断主导全球创新话语权,我国亟须构建具有全球公信力的创新生态枢纽,打破技术壁垒与规则封锁,实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的战略转型。
香蜜湖作为大湾区科技创新核心承载区,已形成“高端要素集聚、产业基础扎实、创新生态初显”的发展格局。但面对全球科技竞争新形势、国家创新战略新要求、大湾区协同发展新需求,传统“物理空间集聚”的科创1.0模式,已难以适配“全球资源配置、全链条创新赋能、全方位国际合作”的发展需求。
在此背景下,香蜜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2.0(以下简称“香蜜湖科创2.0”)战略应运而生,旨在通过“定位升级、机制重构、全球链接”,打破物理边界与行政壁垒,构建“七层级协同、七支柱支撑、五五节点联动”(五五节点特指大湾区各城市区域内的地方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约有二十几家,去中心化,它们都是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节点)的全域创新生态系统,打造“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引擎”与“南大门”。
本白皮书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等政策为依据,结合香蜜湖发展实际与全球创新趋势,系统阐述香蜜湖科创2.0的战略内涵、核心架构、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为战略落地提供理论支撑与行动指南,助力香蜜湖成为全球科创平台建设的“中国标杆”。全文涵盖战略背景、定位升级、机制重构、空间架构、实施路径、协同价值、保障措施、风险应对与战略愿景九大核心板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价值。
一、战略背景:全球变局下的创新使命
1.1 时代背景与战略缘起
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撑。在全球科技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先后通过两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锚定科创发展方向,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走向深入
香蜜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崛起,正是这一国家战略在地方的生动实践——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吹响创新驱动发展的号角,香蜜湖科创1.0应运而生,完成了从传统休闲区到高端要素集聚区的蝶变;2024年全国科技大会擘画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蓝图,香蜜湖科创2.0顺势升级,向着“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主权枢纽”的目标迈进。
在这一演进过程中,国家外事办、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等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形成强大协同合力,从政策授权、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平台支撑等多维度提供全方位支持,使香蜜湖从一片城市核心区的“绝版宝地”,逐步成长为承载国家战略、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全球科创治理的战略高地。
当前,全球科技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科技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领域,知识要素的全球配置权与定价权争夺日趋激烈。一方面,发达国家纷纷强化科技霸权,在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施技术封锁与出口管制,试图遏制新兴经济体科技崛起;另一方面,全球创新版图加速重构,新兴市场国家科技创新活力持续释放,科技创新中心呈现多极化分布态势。
在此背景下,传统以“要素开放”为特征的创新模式已难以适应全球科技竞争的新要求,亟需转向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的创新范式转型。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科技大国,正迫切需要构建自主可控、开放包容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跨越。
香蜜湖国际科创2.0战略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通过构建自主的知识资产定价体系与开放的创新治理规则,主动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为国家争取更多科技话语权与发展主动权,同时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1.2 科创1.0的局限与2.0的必然
传统科创1.0模式以物理空间集聚为核心,核心功能是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政策优惠与基础设施配套,本质上是一种“政策驱动型”的创新载体。这种模式存在三大局限:
一是空间局限,局限于特定地理区域,创新资源流动受限,难以形成跨区域协同效应;二是功能局限,以产业集聚为主,缺乏知识要素交易、规则制定等高端功能,无法满足全链条创新需求;三是动力局限,过度依赖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创新活力难以长期维持。
随着全球创新格局的深刻变革,科创发展已从“单点突破”进入“系统集成”阶段,需要突破物理边界、行政壁垒与功能局限,构建全域协同、全链赋能、全球链接的创新生态系统。
香蜜湖科创2.0的推出,正是对这一趋势的主动响应——不再将自身局限于物理载体的范畴,而是构建“制度—资本—产业”三位一体的国际科创枢纽,并进一步升维至“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主权枢纽”的战略高度。
这一定位的本质是争夺全球知识要素配置的定价权与规则制定权,而非单纯作为创新资源的物理聚集地,其核心目标在于推动国家创新系统从“政策驱动”向“制度—金融—技术”协同演进的新范式转变。
1.3 战略核心使命
香蜜湖科创2.0的核心使命是:立足大湾区、服务全国、链接全球,通过定位升级、机制重构与全球链接,构建覆盖创新策源、技术转移、标准制定、人才集聚、金融支撑、国际合作、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系统,打破全球科技垄断与规则封锁,推动中国创新成果走向世界,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供“香蜜湖方案”,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跻身全球前列提供“核心引擎”,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创新动能”。
具体而言,这一使命包含三大维度:在国家层面,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争夺全球科技治理话语权;在区域层面,引领大湾区科创协同发展,形成“核心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创新格局;在全球层面,搭建南南合作科技创新桥梁,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定位升级:从区域节点到全球枢纽的战略跃迁
2.1 升级逻辑:三重维度的系统性变革
香蜜湖科创2.0的定位升级,并非简单的功能叠加,而是基于全球科技治理格局变化、国家创新战略要求、大湾区发展需求以及香蜜湖自身发展阶段的系统性战略跃迁。其核心逻辑在于三重转变:
一是从“被动承接”到“主动配置”的转变。传统科创1.0模式以承接国内外创新资源为主,缺乏对全球创新资源的主动配置能力。香蜜湖科创2.0通过构建“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主动整合全球高端人才、技术成果、资本要素,实现从“资源输入”到“资源输出”的转变,提升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话语权,并带动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共同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这种转变并非否定“引进来”,而是在“引进来”基础上实现“走出去”,形成“全球资源为我所用、中国创新惠及全球”的双向循环。
二是从“单一创新”到“生态赋能”的转变。传统科创1.0模式以科技研发为主,功能相对单一,难以形成全链条创新支撑。香蜜湖科创2.0通过构建“七层级协同、七支柱支撑”的生态体系,实现从“技术研发”到“创新策源、技术转移、标准制定、人才集聚、金融支撑、国际合作”的全链条赋能,打造“创新生态共同体”,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的生态系统形成协同赋能效应。这种生态赋能不仅服务于企业个体,更推动整个区域创新能力的系统性提升。
三是从“区域服务”到“全球链接”的转变。传统科创1.0模式主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国际影响力有限。香蜜湖科创2.0通过构建“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与“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中国创新成果走向世界,实现从“区域节点”到“全球枢纽”的跨越,并与横琴、南沙等湾区多地科创中心形成全球链接的协同网络。这种全球链接并非简单的国际交流,而是基于自身优势的全球资源整合与价值输出。
2.2 核心定位:三位一体的全球科创生态枢纽
香蜜湖科创2.0的核心定位是“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三者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香蜜湖科创2.0的全球战略格局,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的定位形成互补协同。
2.2.1 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
香蜜湖科创2.0将依托“七层级协同体系”与“七大核心支柱”,构建“全球创新资源流入中国、中国创新成果走向世界”的核心中转站。通过整合全球高端人才、技术成果、资本要素、创新信息,实现创新资源的高效集聚与优化配置,为大湾区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提供“全球资源支撑”。
在人才配置方面,依托国家奖励办专家库、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等平台,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人才、青年创新人才来香蜜湖创新创业,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并通过大湾区人才协同机制,实现人才在各科创中心间的自由流动。计划到2030年,累计引进全球顶尖科技人才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0名以上,青年创新人才10万名以上,带动大湾区人才总量突破12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占比不低于15%。
在技术配置方面,依托中国国际技术转移平台、中国技术交易系统等载体,整合全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国内外技术成果在香蜜湖及大湾区的落地转化,并与南沙、松山湖等湾区多地科创中心形成技术转移协同网络。到2030年,累计推动跨境技术转移项目10000项以上,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突破100亿元,离岸技术合同金额达到30亿美元,带动大湾区技术转移总额突破5000亿元。
在资本配置方面,以前海离岸技术金融中心为核心,吸引全球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香蜜湖科创项目投资,实现全球资本与本土创新的精准对接,并与横琴、深圳福田等金融创新中心形成资本协同。到2030年,累计吸引全球资本投资超过5000亿元,培育上市科技企业100家以上,带动大湾区科创中心累计吸引全球资本投资超过1万亿元,培育上市科技企业500家以上。
在信息配置方面,搭建跨境数据可信空间,实现全球创新信息的安全合规共享,助力各创新主体把握国际创新动态,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到2030年,全球创新信息数据库累计收录信息超过1000万条,每年为创新主体提供信息服务超过100万次,带动大湾区创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全球主要创新网络互联互通。
2.2.2 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
香蜜湖科创2.0将依托国家奖励办专家库南方中心、国际标准孵化实验室等载体,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奖励评审、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国际大科学计划组织,推动中国科技规则与标准“走出去”,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在国际科技奖励方面,每年举办“香蜜湖国际科技奖颁奖周”,与国家科技奖形成“双品牌”联动,获奖项目可直接进入国家奖终评,同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IEEE、ASTM等国际奖项评选,提升中国科技奖项的国际公信力,并与香港、澳门的国际科技奖项形成协同。
目标是让“香蜜湖国际科技奖”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奖项,成为全球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展示窗口。
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依托河套深港标准孵化中心,参与ISO/IEC/IEEE等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同时将国际先进标准引入国内,实现“标准双向赋能”,并与松山湖、南沙等科创中心的标准孵化平台形成协同。到2030年,累计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奖项50项以上,推动100项以上中国标准国际化,带动大湾区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占全国比重不低于30%。
在国际大科学计划方面,牵头或参与全球气候变化、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国际大科学计划,推动中国科研力量深度融入全球科研网络,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的科研机构形成联合参与机制。到2030年,累计举办重大国际科技活动100场以上,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20项以上,带动大湾区成为全球科技治理的重要节点。
2.2.3 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
香蜜湖科创2.0将以大湾区五五节点(前海、河套、南沙、香蜜湖、横琴为第一批)为依托,构建面向东盟、中东、非洲、拉美的技术转移与合作网络,成为我国向南南国家输出适用技术、标准与服务的“核心门户”。
在技术输出方面,依托中国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南沙南南技术转移总门户,推动我国在农业、医疗、能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适用技术向南南国家转移,帮助南南国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水平,并与横琴的葡语国家技术转移平台形成协同。设立“南南技术转移基金”,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为技术输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与南南国家共建“技术示范基地”,展示中国技术成果,扩大技术输出影响力。
在标准输出方面,设立“南南标准贡献奖”,推广我国在新兴领域的技术标准,推动南南国家采用中国标准,提升我国标准在全球的影响力,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的标准推广平台形成协同。通过技术培训、标准认证等方式,帮助南南国家熟悉并应用中国标准,构建“技术+标准+服务”的南南合作模式。
在服务输出方面,为南南国家提供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科研设施建设等服务,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开展“南南合作科技培训项目”,为南南国家培养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每年培训国际技术经理人不少于1000人次,颁发联合国认证证书,提升南南技术转移的专业化水平。
2.3 定位对比:科创2.0与科创1.0的核心差异
香蜜湖科创2.0与传统科创1.0在核心定位、功能范围、空间范围、协同机制、资源配置、国际影响力、发展目标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对比维度科创1.0模式科创2.0模式
核心定位区域创新节点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
功能范围以科技研发为主,功能单一覆盖创新策源、技术转移、标准制定、人才集聚、金融支撑、国际合作全链条
空间范围固定物理边界,局限于核心区动态扩展的区域性品牌,涵盖核心区、毗连区、协同片区,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形成空间联动
协同机制单点联动,碎片化运作七层级协同、五五节点联动,全域协同机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形成协同网络
资源配置被动承接国内外创新资源主动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带动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共同参与
国际影响力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有限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国际科技治理,具有全球影响力,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形成国际影响力协同
发展目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本土创新企业支撑国家科技强国建设,推动大湾区成为全球科创中心,贡献全球治理方案,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协同发展
动力机制政策驱动为主制度—金融—技术协同驱动,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盈利模式依赖政策补贴,市场化盈利能力弱市场化运营,实现自负盈亏,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三、机制重构:全域协同的制度创新体系
3.1 重构目标:打破壁垒,激发活力,提升效能
香蜜湖科创2.0的机制重构,旨在突破传统科创平台“单点联动、碎片化运作”的局限,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全域协同制度创新体系,并与大湾区科创中心协同机制形成深度衔接。其核心目标在于:
一是打破创新壁垒。通过机制创新,打破物理空间、行政边界、行业壁垒、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实现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并推动大湾区各科创中心间的创新壁垒系统性破除。
具体而言,要打破区域间的政策壁垒,实现创新政策全域互通互认;打破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壁垒,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实现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二是激发主体活力。通过完善激励机制、优化服务体系,激发企业、科研机构、人才、资本等各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形成“人人参与创新、事事围绕创新”的良好氛围,并带动大湾区各科创中心的创新主体活力全面激发。要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的主体,让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让资本愿意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三是提升协同效能。通过建立高效的协同机制,降低创新主体间的协同成本,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与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并显著提升大湾区各科创中心间的协同效能。要让创新资源在大湾区范围内得到最优配置,让创新成果能够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让各科创中心的优势得到互补放大。
四是增强全球竞争力。通过构建国际合作机制,推动香蜜湖科创2.0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在全球创新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并带动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共同提升全球竞争力。要让香蜜湖及大湾区能够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占据重要位置,能够与全球顶尖创新高地同台竞争。
3.2 核心机制:五大协同机制构建全域创新网络
为实现上述目标,香蜜湖科创2.0构建了“多层次协同、跨区域协同、产学研用协同、国际合作协同、数字化协同”五大协同机制,形成全域联动的创新网络。
3.2.1 多层次协同机制:实现“上下联动”
建立“国际-国家-区域-地方-生态-平台-企业”七层级联动机制,通过“顶层战略引导、中层资源整合、基层活力激发”,实现各层级间的政策协同、资源共享、任务联动,形成“全域一盘棋”的创新格局。
在顶层设计方面,国际层与国家层制定战略规划与政策导向,为香蜜湖科创2.0提供战略指引与资源保障,同时为大湾区各科创中心提供统一的战略遵循。国家层面将香蜜湖纳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持香蜜湖承接国家“十五五”重大科技改革试点任务;国际层面对接全球科技治理规则,推动香蜜湖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在中层协调方面,区域层与地方层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创新资源,推动政策落地与跨区域协同,重点协调香蜜湖与横琴、南沙、松山湖等多地科创中心的资源配置与功能布局。广东省层面出台支持香蜜湖科创2.0的专项政策,加强与大湾区其他城市政策协同;深圳市层面制定香蜜湖科创2.0战略实施纲要与配套政策,统筹全市资源支持战略实施。
在基层执行方面,生态层、平台层与企业层负责具体创新活动的开展,实现创新成果的产出与转化,推动各科创中心的企业、平台形成业务协同。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创新服务,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生态层则为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七层级协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协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战略对接机制”,确保香蜜湖科创2.0的发展规划与国家、区域、地方的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并与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的发展规划形成有效衔接;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各层级间的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资源自由流动与共享。
3.2.2 跨区域协同机制:实现“左右联动”
依托大湾区五五节点(前海、河套、南沙、香蜜湖、横琴属于第一批次,其他适时推出)功能分工,建立“前海金融+河套标准+南沙灾备+香蜜湖交流+横琴输出”的跨节点协同机制,通过统一的资源调度平台、协同的服务标准、共享的专家网络,实现“一地需求、全域响应”的跨区域服务模式。
在前海节点,重点发挥“金融+跨境+数据”枢纽功能,为其他节点提供离岸技术金融、跨境数据合规等服务。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政策优势,打造离岸技术金融中心,推出“技术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知识产权质押跨境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为跨境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在河套节点,重点发挥“深港协同+标准孵化”枢纽功能,为其他节点提供标准制定、跨境技术研发等服务。依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区位优势,建设河套深港标准孵化中心,参与ISO/IEC/IEEE等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同时将国际先进标准引入国内。
在南沙节点,重点发挥“南南合作+灾备总控”枢纽功能,为其他节点提供技术转移、异地灾备等服务。依托南沙自贸区的开放优势,建设南沙南南技术转移总门户,构建面向东盟、中东、非洲、拉美的技术转移网络;建设南沙灾备总控中心,实现与北京总部实时双活,灾备切换时间≤30秒,为各节点提供安全可靠的灾备服务。
在香蜜湖节点,重点发挥“国际交流+奖项运营”枢纽功能,为其他节点提供国际交流、全球资源链接等服务。举办“香蜜湖国际科技奖颁奖周”“全球科技创新高峰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向大湾区集聚;搭建全球资源对接平台,为各节点提供国际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对接服务。
在横琴节点,重点发挥“葡语国家资源链接”枢纽功能,为其他节点提供葡语国家资源对接、中葡技术转移等服务。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政策优势,建设葡语国家技术转移平台,推动大湾区与葡语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扩大南南合作影响力。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五五节点协同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五五节点的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建立“跨节点资源调度平台”,整合五五节点的创新资源,实现快速调配与精准对接;建立“协同服务标准体系”,统一服务流程与质量标准,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跨区域服务。
3.2.3 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实现“主体联动”
构建“企业出题、专家解题、平台赋能、资本助力、市场转化”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全链条。
在需求对接方面,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技术攻关需求,形成“需求清单”,通过跨区域协同平台向大湾区各科创中心的高校、科研机构发布。建立“企业需求采集机制”,定期收集企业技术需求,确保需求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建立“需求分类分级机制”,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需求进行分类处理,提高对接效率。
在技术供给方面,由高校、科研机构根据“需求清单”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形成“技术供给清单”,通过协同平台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建立“技术供给评价机制”,对技术供给的先进性、适用性进行评价,确保技术供给的质量。
在平台支撑方面,由各科创中心的创新平台提供研发设施、中试基地等服务,推动技术成果的中试与转化。建设中试基地、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成果转化载体,为科技成果提供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建立“平台服务评价机制”,对平台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进行评价,持续优化平台服务。
在资本助力方面,由各科创中心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解决技术成果转化中的资金难题。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定期组织资本与项目对接会;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满足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建立“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
在市场转化方面,由企业负责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与市场化推广,实现创新价值的变现。鼓励企业建立市场转化团队,加强市场推广;建立“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激发各主体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对接平台”,整合大湾区各科创中心的企业需求、技术供给等信息;建立“联合研发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激发各主体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3.2.4 国际合作协同机制:实现“内外联动”
建立“国际代表+跨境代理+南南合作”的国际协同机制,依托国家奖励办南方中心的授权代理功能,与全球科技组织、科研机构、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国际代表方面,南方中心可代表总部与境外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招募国际专家、组织境外评审,提升国际合作的权威性与效率。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授权,使南方中心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重要载体,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跨境代理方面,与东盟、非盟、阿盟科技机构互设“技术转移总代理”,统一佣金比例,推动中国技术向南南国家输出。建立“跨境代理服务标准体系”,统一服务流程与质量标准,提升跨境技术转移的专业化水平;建立“跨境代理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跨境代理给予奖励。
在南南合作方面,发起成立“南南技术经理人联盟”,统一培训教材与服务标准,提升南南技术转移的专业化水平。开展南南合作科技培训项目,为南南国家培养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与南南国家共建“技术示范基地”,展示中国技术成果,推动中国技术在南南国家的应用与推广。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国际合作联络中心”,负责与全球科技组织的日常沟通与合作对接;建立“跨境服务体系”,为国际专家、企业提供签证办理、生活配套等服务;建立“国际合作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国际合作中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3.2.5 数字化协同机制:实现“智能联动”
搭建智能协同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专家资源、技术成果、产业需求、政策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与精准匹配。
在智能匹配方面,运用大数据算法分析产业需求与专家资源、技术成果的匹配度,实现“需求与供给”的精准对接。建立“需求与供给数据库”,整合产业需求、专家资源、技术成果等信息;运用机器学习算法,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挖掘潜在的匹配关系,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的匹配推荐。
在智能服务方面,通过人工智能客服为各创新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预约等智能化服务。建立“政策知识库”,整合国家、省、市、区各级创新政策,为创新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建立“服务预约系统”,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家咨询、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服务预约服务。
在智能管理方面,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专家信息、技术成果等的不可篡改与可追溯,保障数据安全与交易公平。建立“区块链存证系统”,对专家信息、技术成果、交易记录等进行存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
在智能决策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香蜜湖科创2.0的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决策分析数据库”,整合创新资源、创新成果、市场需求等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生成“全球科技创新趋势报告”“产业创新分析报告”等,为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与共享;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投入技术研发与平台升级;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各创新主体的意见与建议,不断优化平台功能与服务体验。
3.3 制度创新:为机制重构提供政策保障
机制重构需要制度创新作为支撑。香蜜湖科创2.0围绕数据跨境、税收优惠、资金自由、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五大关键领域,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为全域协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3.3.1 数据跨境制度创新
推动制定《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评审数据负.面清单”,清单外数据可自由出境,无需逐一审批。依托跨境数据可信空间,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技术,实现评审数据、标准草案、技术信息的安全合规跨境流动,既保障数据安全,又满足国际合作的数据流动需求。
争取国家数据跨境服务试点政策,推动香蜜湖成为全国数据跨境流动的“先行示范区”,并将试点经验向大湾区其他科创中心复制推广。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机制,由第三方机构对数据跨境流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网信、海关、税务等部门,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全程监管;鼓励企业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标准制定,推动形成数据跨境流动的“中国标准”。
3.3.2 税收优惠制度创新
出台《国际科技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给予创新主体全方位税收支持:境外专家评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0%降至10%,吸引全球高端专家参与香蜜湖科创活动;离岸技术交易收入按3%简易征收增值税,降低跨境技术交易成本;技术转移、标准孵化相关收入免征印花税5年,鼓励技术转移与标准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75%,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入驻香蜜湖的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其非经营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吸引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国际科技奖励评审的企业,给予最高可达年度应纳税额15%的税收返还奖励,鼓励企业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通过多层次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创新成本,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吸引全球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香蜜湖及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形成创新要素集聚的“政策洼地”。
3.3.3 资金自由便利制度创新
在前海、河套、南沙、香蜜湖四节点试点“OSA+FT”双账户体系,允许入驻企业、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开立离岸账户(OSA)与自由贸易账户(FT),境外资金可自由进出,无需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并逐步向横琴、松山湖等科创中心推广。这种账户体系将极大便利跨境资金流动,降低跨境科技创新的资金结算成本。
建立“离岸技术金融中心”,推出“技术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知识产权质押跨境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争取国家支持,在香蜜湖设立“国际科技创新母基金”,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为国际联合研发、技术转移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香蜜湖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建立跨境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跨境金融业务的监管,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3.3.4 人才政策制度创新
实施《香蜜湖全球人才招揽计划》,构建“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对全球顶尖科技人才(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奖项获得者,院士等),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与1000万元的安家补贴,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来香蜜湖创新创业;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落户服务,对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实施“国际评审大师计划”,对入库且每年参与评审≥2次的境外专家,给予30万元年度生活补贴,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友谊奖”,吸引全球高端专家参与香蜜湖科创活动;建立“人才飞地”机制,允许海外人才在香蜜湖设立“离岸研发中心”,享受与本地研发中心同等的政策支持,鼓励海外人才柔性参与香蜜湖创新;开展“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创业补贴、导师指导等服务,培育本土青年创新人才。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政策,吸引全球高端人才集聚,培育本土青年创新人才,为香蜜湖及大湾区科创中心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3.3.5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
构建“全链条、高强度、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设立网络化的“香蜜湖知识产权法庭”,专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 权等案件,实行“快审快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效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监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前预警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推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费用保障,鼓励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心”,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对接与互认,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水平;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给予最高可达运营费用30%的知识产权运营补贴,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布局。
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吸引更多创新资源集聚,推动创新成果的创造、保护、运用与转化。
四、空间架构:动态扩展的全域创新生态载体
4.1 空间逻辑:从物理集聚到品牌协同
香蜜湖科创2.0的空间范围并非固定地理边界,而是“动态调整、持续扩展的区域性品牌概念”,以“核心引领、周边协同、未来延伸”为空间逻辑,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空间布局体系,打破行政边界与物理壁垒,以“香蜜湖”品牌为纽带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形成“品牌统一、功能协同、产业联动”的创新共同体。
这一空间架构突破了传统科创园区“物理空间集聚”的局限,以“虚实结合”为核心理念,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手段,实现创新资源的跨地域、跨领域整合,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创新空间。线下以核心区与五五节点为物理载体,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线上以智能协同服务平台为数字载体,实现创新资源的跨地域共享与协同,打破物理空间限制,提升创新效率与协同水平。
4.2 核心区:创新引擎与功能核心
核心区作为香蜜湖科创2.0的创新引擎与功能核心,以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香蜜湖-安托山未来城及十字走廊轴心为链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河套)为核心承载,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聚焦高端科创资源集聚、国际交流合作、核心技术攻关等核心功能。
核心区重点布局以下五大功能板块:
4.2.1 国际科技交流中心
承接国际科技会议、高端论坛等活动,打造国际科技交流平台。建设香蜜湖国际会议中心,可容纳5000人以上规模的国际会议;举办“香蜜湖国际科技奖颁奖周”“全球科技创新高峰论坛”“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人才、企业家、政策制定者集聚,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交流的重要枢纽。
4.2.2 新金融服务中心
提供科技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等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建设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集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出“技术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企业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设立香蜜湖科创母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提供专业服务。
4.2.3 核心技术攻关中心
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开展从“0到1”的原始创新与从“1到100”的技术突破;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与技术攻关能力;建设中试基地、共性技术平台等,为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支撑服务。
4.2.4 创新人才集聚中心
吸引全球高端人才,打造国际人才集聚高地。建设国际人才社区,提供国际化的居住、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服务;建设香蜜湖国际科技创新学院,与全球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为海外人才提供签证办理、落户安家、语言翻译等“一对一”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4.2.5 国际科技治理中心
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推动制定国际科技规则与标准。建设国家奖励办专家库南方中心、国际标准孵化实验室等载体,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奖励评审、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国际大科学计划组织;建设全球科技治理智库,开展全球科技治理研究,为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建议;举办国际科技治理论坛等活动,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4.3 五五节点联动:全域协同的创新网络
香蜜湖科创2.0构建了“五五节点联动”的空间布局,形成“核心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五五节点包括横琴节点、南沙节点、松山湖节点、肇庆节点、深圳湾节点以及它们辐射影响其他节点,各节点根据自身优势,聚焦特定领域,形成功能互补的创新网络。
4.3.1 横琴节点
依托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政策优势,重点发展中医药科技、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领域,与香蜜湖核心区的金融服务、国际交流功能形成互补。
建设葡语国家技术转移平台,推动大湾区与葡语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成为南南合作技术输出的重要门户;建设粤澳联合实验室,开展中医药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的联合研发,推动科技成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及葡语国家的转化应用;优化人才政策,吸引澳门及海外高端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实现人才自由流动。
4.3.2 南沙节点
聚焦南沙自贸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东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高地。借助自贸区的开放优势,重点发展海洋科技、人工智能、跨境金融等产业,与核心区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联动,推动大湾区创新资源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辐射。
建设南沙南南技术转移总门户,构建面向东盟、中东、非洲、拉美的技术转移网络,推动我国适用技术向南南国家转移;建设海洋科技研究院,开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建设跨境数据可信空间,实现跨境数据安全合规流动,支撑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4.3.3 松山湖节点
聚焦松山湖科学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合作,打造“南北联动”科技创新枢纽。以松山湖科学城为核心,集聚了华为等龙头企业与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与核心区的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功能协同,形成“研发—转化—标准—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协同体系。
建设松山湖先进制造创新基地,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联合粤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与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实现创新资源共享、人才互通、成果互认。
4.3.4 肇庆节点
聚焦肇庆高新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泛珠三角地区的科技合作,打造“区域协同”科技创新平台。立足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承接核心区与其他节点的产业外溢与技术转移,成为大湾区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基地。
建设肇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开展新能源电池、新型复合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建设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成果转化载体,为大湾区创新成果提供产业化空间;推动与泛珠三角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实现创新资源辐射与产业协同发展。
4.3.5 深圳湾节点
聚焦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推动深圳与香港的科技合作,打造“深港科技合作”核心示范区。依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区位优势,深化深港科技合作,吸引香港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入驻,推动两地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打造深港科技协同创新的核心引擎。
建设深圳湾深港科技合作园,开展跨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合作;建设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吸引深港青年创新创业;推动深港科研设施共享、数据跨境流动、人才自由流动,实现深港科技协同创新。
五五节点联动机制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协同:
• 功能互补:各节点根据自身特点,聚焦特定领域,形成功能互补的创新网络,避免同质化竞争; • 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创新资源在五五节点间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产业联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在五五节点间的协同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 • 政策协同:推动五五节点创新政策的统一与衔接,消除政策壁垒,形成政策协同效应; • 人才互通:建立五五节点人才互通机制,实现人才在各节点间的自由流动、资质互认与待遇衔接; • 项目共建:围绕重大科技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推动五五节点联合共建,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4.4 七支柱支撑:创新生态的完整链条
香蜜湖科创2.0构建了“七支柱支撑”的创新生态体系,覆盖创新策源、技术转移、标准制定、人才集聚、金融支撑、国际合作、成果转化等全链条功能,各支柱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闭环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4.4.1 创新策源支柱
聚焦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依托核心区与五五节点的科研机构、高校与龙头企业,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开展从“0到1”的原始创新与从“1到100”的技术突破。
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贯通机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研发,将创新策源能力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争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5%以上;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抢占科技制高点;鼓励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
4.4.2 技术转移支柱
构建高效、专业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通道。搭建区域性技术转移平台,整合技术供需信息、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评估、中试孵化等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技术转移服务。
建立技术转移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技术转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对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建设中试基地、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成果转化载体,为科技成果提供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推动跨区域技术转移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在大湾区及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4.4.3 标准制定支柱
积极参与国际、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掌握产业发展话语权。依托核心区的国际科技治理中心与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标准制定联盟,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
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与影响力。建立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提升产业整体质量与竞争力;对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加强标准布局。
4.4.4 人才集聚支柱
打造全球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全球顶尖科学家、高层次创新人才与团队入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培养本土创新人才与技能型人才。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全方位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举办国际人才论坛、学术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人才跨地域、跨领域交流合作;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与团队给予奖励,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4.4.5 金融支撑支柱
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设立香蜜湖科创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形成“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全周期投融资链条;发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众筹等金融产品,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精准对接;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效率与质量;建立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4.4.6 国际合作支柱
搭建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推动创新资源全球流动与配置。举办国际科技大会、论坛、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向香蜜湖集聚;建立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与国际顶尖科研机构、科技组织、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联合研发、人才交流、技术转移等合作。
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工程,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推动“南南合作”技术输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与合作机会,打造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建立国际合作服务体系,为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供政策咨询、签证办理、语言翻译等服务。
4.4.7 成果转化支柱
建立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建设中试基地、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成果转化载体,为科技成果提供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成果转化平台,共同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与企业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强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搭建成果展示交易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市场对接与应用;对成功实现产业化的创新成果给予奖励,激励创新成果加速转化。
4.5 虚实结合:创新空间的数字化转型
香蜜湖科创2.0以“虚实结合”为核心理念,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手段,打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创新资源的跨地域、跨领域整合,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创新空间,提升创新效率与协同水平。
4.5.1 线上创新平台
搭建一站式线上创新服务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服务与信息,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平台功能包括创新资源对接(科研设施、数据资源、人才资源等)、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政策咨询、市场推广等。
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创新需求与资源的精准匹配,提高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线上协同办公系统,支持跨地域、跨企业的团队协作,提升创新协作的便捷性与效率;开发移动端应用,为创新主体提供随时随地的创新服务,提升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及性。
4.5.2 虚拟创新空间
构建虚拟创新空间,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元宇宙等技术,打造沉浸式、交互式的创新环境。虚拟创新空间可用于开展虚拟研发、虚拟会议、虚拟展览、虚拟培训等活动,打破物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促进全球创新人才的协同合作。
建立虚拟创新社区,吸引全球创新者入驻,形成开放、共享、协作的创新生态;通过虚拟创新空间,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加速创新成果的产生与转化;举办虚拟国际科技会议、虚拟创新挑战赛等活动,扩大创新影响力,吸引全球创新资源。
4.5.3 数字孪生园区
建立核心区与五五节点的数字孪生园区,实现园区管理、资源配置、运营服务的智能化。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园区的物理空间、基础设施、企业、人才等进行数字化建模,构建与物理园区高度一致的数字孪生体。
利用数字孪生园区,实现园区运营状态的实时监测、分析与预测,优化园区资源配置,提高园区管理效率;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如智能办公、智能物流、智能安防等,提升企业入驻体验;开展模拟仿真、优化决策等应用,为园区规划、产业布局等提供数据支撑。
4.5.4 创新数据中台
构建统一的创新数据中台,整合核心区与五五节点的创新数据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创新数据中台涵盖科研数据、企业数据、人才数据、金融数据、政策数据、市场数据等多维度数据。
通过数据清洗、整合、分析与挖掘,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与知识,为创新决策、资源配置、服务优化等提供数据支持;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据的安全与隐私;推动创新数据共享与开放,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升数据对科技创新的赋能作用。
五、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的战略落地计划
这个计划完全依靠市场和战略任务需要,数据为示意性质,不一定正确,策略或思路可供他方借鉴。
5.1 总体实施思路
香蜜湖科创2.0战略实施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以“十五五”规划为时间节点,分五个阶段推进,逐步实现“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的战略目标,并同步带动大湾区横琴、南沙、松山湖、肇庆等科创中心协同发展,形成“核心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实施格局。
• 整体规划:明确战略目标、核心架构与实施路径,确保战略实施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 分步实施:根据各阶段的发展基础与重点任务,逐步推进战略落地,避免盲目冒进; • 重点突破:聚焦关键领域与核心任务,集中资源打造标杆项目与示范载体,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发展; • 全面推进: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实现各领域、各节点的协同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
5.2 分阶段实施计划
5.2.1 第一阶段(2026年):启动建设,开局起步
核心目标:完成国家奖励办专家库南方中心注册(央地协同搭建,特设机构),启动大湾区五五节点载体建设,搭建核心协同平台,实现境外专家入库1万人(未来扩展3万人),初步建立大湾区科创中心协同机制。
重点任务:
南方中心承接与团队组建:完成国家奖励办专家库南方中心(南南中心、粤港澳中心)的依托单位与法人运营治理结构搭建,明确运营机制与管理流程。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吸纳具有科技创新、金融投资、国际合作、园区运营等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形成高素质、专业化的运营队伍。
五五节点规划编制与落地:组织编制横琴、南沙、松山湖、肇庆、深圳湾等多节点的详细发展规划,明确各节点的功能定位、重点产业、空间布局与实施路径。加强与各节点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完成各节点核心区域的土地规划与前期准备工作。
核心平台搭建:启动知识资产交易平台、国际科技交流平台、创新人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对接平台等核心平台的建设工作。完成平台的系统设计、技术开发与测试上线,初步实现平台的核心功能。整合初期创新资源,录入平台数据库,为后续运营奠定基础。
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建立香蜜湖央地共建、粤深共建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战略实施工作。制定工作规则与议事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战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各节点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各节点信息互联互通。
政策体系初步构建:研究制定支持香蜜湖科创发展的专项政策,包括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税收优惠、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部委、广东省政府的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授权与支持,推动专项政策出台实施。
初期宣传推广:制定香蜜湖科创战略宣传推广方案,通过新闻发布会、行业论坛、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战略内涵、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提升香蜜湖科创2.0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企业、人才与资本关注。
试点政策启动:推动数据跨境、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配套细则出台,启动“OSA+FT”双账户体系试点,为创新主体提供政策支持,同步向大湾区核心科创中心推广试点经验。
协同论坛举办:举办首届大湾区科创中心协同创新论坛,凝聚协同发展共识,发布协同创新倡议书,推动各科创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
阶段成果:南方中心正式运营,五五节点规划落地实施,核心平台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协同机制初步建立,专项政策出台实施,战略知名度与影响力初步提升,境外专家入库1万人,其中港澳专家占比不低于10%,为后续阶段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2.2 第二阶段(2027年):快速推进,重点突破
核心目标:五五节点载体基本建成,专家库规模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网络初步形成,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30亿元,大湾区科创中心资源共享与产业协同取得显著进展。
重点任务:
五五节点载体建设:启动五五节点核心载体建设,包括横琴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扩建、南沙海洋科技研究院建设、松山湖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肇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深圳湾深港科技合作园升级改造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为企业入驻与产业发展提供物理空间支撑。
专家库扩容与智库建设:扩大香蜜湖科创专家库规模,吸纳国内外顶尖科学家、院士、行业专家、企业家、投资家等加入专家库,建立涵盖各领域的高水平智库。组织专家开展战略咨询、技术评审、项目论证等工作,为战略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建立专家交流机制,定期举办专家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
国际合作网络搭建:加强与国际顶尖科研机构、科技组织、企业的沟通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全球100家以上国际科研机构、50家以上国际科技组织、200家以上跨国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搭建国际科技合作网络。邀请国际专家、企业家等来访交流,组织国内企业、科研人员赴海外考察学习,促进国际创新资源双向流动。
核心平台功能升级:对知识资产交易平台、国际科技交流平台、创新人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对接平台等核心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平台服务领域,增加技术转移、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实现平台的全链条服务能力。加强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提升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为创新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资源共享深化:建立大湾区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数据资源、人才资源等在各节点之间的共享共用。搭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各节点的创新资源信息,实现资源的精准查询与预约使用。制定资源共享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共享创新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产业协同发展: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推动各节点形成产业分工与协同合作格局。引导核心区聚焦高端研发、国际交流、标准制定等高端环节,各节点聚焦特色产业与成果转化环节,形成“核心区引领、各节点协同”的产业发展模式。组织开展产业对接活动,促进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南南技术转移推进:与东盟、非盟、阿盟科技机构互设“技术转移总代理”,建立“南南技术经理人联盟”,开展技术转移培训1000人次。推动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30亿元,其中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协同输出技术成果占比不低于40%。
品牌活动举办:举办首届“香蜜湖国际科技奖颁奖周”,吸引全球1000名以上科技专家参与,评选出50项国际科技奖项。联合香港、澳门举办国际科技创新博览会,打造大湾区科创品牌活动。
阶段成果:五五节点核心载体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专家库规模达到1.8万人,其中港澳专家占比提升至15%,国际合作网络初步形成,核心平台功能完善并实现全链条服务,大湾区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有效运行,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30亿元,战略实施取得阶段性突破。
5.2.3 第三阶段(2028年):功能完善,功能集聚
核心目标:创新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协同机制高效运转,香蜜湖科创营收实现3亿元,自负盈亏率60%,牵头/参与国际标准奖项25项,大湾区科创中心协同创新格局基本形成。
重点任务:
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构建覆盖创新策源、技术转移、标准制定、人才集聚、金融支撑、国际合作、成果转化等全链条的创新服务体系。细化服务流程,制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在各节点设立创新服务中心,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整合第三方服务资源,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收集企业反馈,持续优化服务内容与流程,提升企业满意度。
机制创新深化:深化知识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知识资产确权、交易、金融化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知识资产定价体系,推动知识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扩大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的自主权,激发成果转化积极性。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破学历、职称、身份等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深化金融与科技融合机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建立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效率。
协同效能提升:完善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协同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资源共享、产业协同、人才互通等工作机制,提升协同工作效率。加强各节点之间的规划衔接与政策协同,消除政策壁垒与制度障碍,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创新发展环境。推动跨节点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际大科学计划参与等重大任务,组织各节点联合开展研发,实现优势互补、协同突破。建立协同发展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各节点协同发展成效,优化协同机制与合作模式,提升区域整体创新效能。
政策全面落地:推动大湾区科创中心协同创新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确保企业与科研机构充分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建立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政策效果。根据战略实施进展与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与优化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加强与国家部委、广东省政府的政策衔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与授权,为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创新生态集聚:加大招商引资与引才引智力度,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端科研机构、高层次创新人才与团队入驻香蜜湖核心区与五五节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小企业为支撑的产业集群。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载体,促进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与高效配置。营造开放、包容、创新的生态氛围,举办各类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国际标准参与:扩大国际标准参与度,牵头或参与ISO/IEC/IEEE等国际标准奖项25项,推动20项中国标准国际化。联合大湾区各科创中心组建国际标准制定联盟,共同参与国际标准研发与推广。
市场化运营推进:推动南方中心市场化运营,实现营收3亿元,自负盈亏率60%。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孵化科技企业1000家以上。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孵化科技企业总数突破5000家。
24. 重大活动举办:举办“全球技术转移大会”“国际标准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50场以上,吸引全球2000家以上机构参与。联合大湾区各城市举办产业对接会、创新挑战赛等活动,促进创新资源集聚与流动。
阶段成果: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协同效能大幅提升,协同创新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创新生态集聚效应凸显,核心区与五五节点入驻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以上,创新型人才达到5万人以上,牵头/参与国际标准奖项25项,香蜜湖科创2.0营收实现3亿元,自负盈亏率60%,战略实施进入功能集聚的关键阶段。
5.2.4 第四阶段(2029年):全面提升,全球链接
核心目标:扩大国际影响力、推动技术成果输出、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实现“全球链接”,打造大湾区跨境创新合作高地,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70亿元,培训国际技术经理人0.7万人。
重点任务:
国际影响力扩大:举办重大国际科技活动80场以上,包括国际科技大会、论坛、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向香蜜湖集聚。打造“香蜜湖国际科技奖”品牌,使其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奖项,表彰全球范围内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个人与团队。加强国际媒体合作,通过国际主流媒体宣传香蜜湖科创2.0的发展成就与创新经验,提升香蜜湖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知名度与话语权。推动香蜜湖科创品牌国际化,在海外设立代表处或合作机构,加强与全球创新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技术成果输出推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100家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输出,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合作,建立技术输出平台与渠道,推动我国先进技术与装备“走出去”。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开展本地化创新与运营,提升技术成果的国际应用水平。建立技术成果输出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对接等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
全球科技治理参与: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15项以上,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气候变化等全球关注的重大领域发挥引领作用。支持中国科技组织与专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决策与管理,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推动制定符合新兴市场国家利益的科技规则与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与影响力。建立全球科技治理智库,开展全球科技治理研究,为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建议。
28. 跨境创新合作高地打造:深化深港科技合作,推动深圳与香港在科技创新领域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打造深港科技协同创新的核心引擎。加强与澳门、珠海等城市的科技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拓展与国际创新城市的跨境创新合作,建立跨境创新合作平台,促进创新资源跨境流动与配置。推动跨境科技金融合作,建立跨境科技金融对接机制,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打造大湾区跨境创新合作高地,成为全球跨境创新合作的典范。
29. 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与技术攻关能力。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与团队,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与创造力。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与产业化水平,提升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南南合作深化:推动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70亿元,离岸技术合同金额达20亿美元。与全球100家以上科研机构共建“离岸研发中心”,开展国际联合研发项目1000项以上。大湾区各科创中心协同输出技术成果成交额占比提升至60%。培训国际技术经理人0.7万人,颁发联合国认证证书。
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全球人才合作,实现境外专家入库2.5万人,其中港澳及海外专家占比达30%。引进全球顶尖科技人才5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5000名以上。推动大湾区人才总量突破10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占比不低于15%。
数字协同深化:完善全球信息共享平台,全球创新信息数据库收录信息超过800万条,每年为创新主体提供信息服务超过80万次。大湾区创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全球主要创新网络互联互通。
阶段成果:香蜜湖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香蜜湖国际科技奖”成为全球知名科技奖项,技术成果输出规模大幅增长,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并发挥重要作用,大湾区跨境创新合作高地基本建成,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核心区与五五节点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0家,独角兽企业总数突破50家,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达70亿元,培训国际技术经理人0.7万人,战略实施实现“全球链接”的重要目标。
5.2.5 第五阶段(2030年):目标达成,全球标杆
核心目标:形成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国际科技治理话语权、南南合作影响力,实现“全球引领”,成为全球科创平台建设的“中国标杆”,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实力跻身全球前三位。
重点任务:
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形成:构建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为全球创新者提供高效的资源配置服务。建立全球创新资源数据库,涵盖科研机构、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等各类创新资源,实现资源的精准查询与对接。打造全球创新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创新资源的全球流动与优化配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与全球创新城市的合作,建立全球创新网络,促进创新资源的跨地域、跨领域整合与协同利用。形成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成为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的核心节点。
34. 国际科技治理话语权提升:在全球科技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科技规则与标准,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推动国际科技组织改革与发展,支持中国科技组织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全球科技治理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科技治理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打造全球科技治理交流平台,举办全球科技治理论坛等活动,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南南合作影响力扩大:成为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与技术输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帮助。
建立南南合作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我国先进技术与装备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与推广,促进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开展南南合作科技培训项目,为发展中国家培养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扩大南南合作影响力,成为南南合作科技创新的核心平台与典范。
全球科创平台建设标杆树立:全面建成“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国际科技治理参与平台、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成为全球科创平台建设的“中国标杆”。
总结香蜜湖科创2.0的创新经验与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香蜜湖模式”,为全球其他地区科创平台建设提供参考与借鉴。加强与全球其他科创平台的交流合作,分享创新经验与发展成果,推动全球科创平台共同发展。提升香蜜湖科创2.0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高地与引领者。
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引领:推动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实力跻身全球前三位,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核心节点。加强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科技创新协同,形成“核心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推动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与竞争力。打造大湾区科技创新品牌,提升大湾区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增长极。
核心目标达成:完成境外专家入库3万人,其中港澳及海外专家占比达30%。实现南南技术转移成交额100亿元,离岸技术合同金额达30亿美元。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奖项50项,推动100项以上中国标准国际化。吸引全球资本投资超过5000亿元,培育上市科技企业100家以上,带动大湾区科创中心累计吸引全球资本投资超过1万亿元,培育上市科技企业500家以上。
六、协同价值:赋能国家、区域与全球发展
6.1 国家层面: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香蜜湖科创通过构建自主可控的创新生态体系,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核心支撑。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通过整合全球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开展攻关,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卡脖子”技术难题,降低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
在全球科技治理领域,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国际标准研发,推动中国科技规则与标准“走出去”,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在创新范式转型领域,推动国家创新系统从“政策驱动”向“制度—金融—技术”协同演进,为全国科创平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香蜜湖模式”。
6.2 区域层面:引领大湾区科创协同发展
香蜜湖科创2.0以“五五节点联动”“七层级协同”为核心,打破大湾区内部行政壁垒与物理边界,推动创新资源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通过核心区与横琴、南沙、松山湖等节点的功能互补与产业联动,形成“核心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提升大湾区整体创新能力与竞争力。
6.3 全球层面: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体系优化
香蜜湖科创作为南南合作技术输出门户,构建面向东盟、中东、非洲、拉美的技术转移与合作网络,推动我国适用技术、标准与服务向南南国家输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全球创新资源均衡配置。通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举办重大国际科技活动、共建国际合作平台等方式,推动全球创新网络互联互通,促进创新成果全球共享,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创新动能。
(文章依据王旭丽团队提供思想、观点与建议,由前海智库欧耘华团队人员运用KIMI、豆包、元宝、天工、智谱、纳米、通义、智脑等多个AI工具进行检索、投喂与整理,最终文字由欧耘华梳理、通稿并统稿。)
责任编辑:kj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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